“阿sir,我什么时候被拉去‘打靶’?”
今年9月25日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刘军、杨丽敏涉嫌洗钱一案:刘军犯洗钱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12万元。追缴现已查实刘军转移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69.25万元及其收益。被告人杨丽敏犯洗钱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9万元。没收两被告人相关违法所得。两被告人没有上诉,该判决现已生效。
此判决意味着,毒贩刘权欲将大量毒资“洗白”为其亲友的“合法”财产的企图破灭。
“牺牲一人,幸福全家”,这是毒贩冒着“掉脑袋”的风险“以命博钱”的真实写照。只有实现对毒贩经济基础的完全摧毁,才能断了毒贩的犯罪动机。
2016年12月,广州市被确定为全国涉毒资产调查首批试点地区,广州警方结合禁毒执法的实际情况,通过毒品犯罪财富调查工作积累的实战经验,探索出一条打击毒品下游犯罪的工作模式。
目前,毒品犯罪财富调查逐步向下游犯罪、虚拟货币等新领域延伸,打击震慑了毒贩隐匿毒资的嚣张气焰,实现对毒品、毒资双向全链条打击。
假离婚或亲友代持藏匿巨额毒资
2018年11月,在公安部、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的指挥协调下,广州警方联合广西南宁、钦州,云南保山、德宏等地禁毒部门侦破一宗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。
警方围绕毒源5次延伸6次收网,全链条摧毁一条“境外—云南保山—广西钦州—广东东莞”的海洛因贩运通道,缴获海洛因81公斤,是近3年来广州市单案缴获海洛因最多的案件。
案件侦破后,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合法制支队和增城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,统筹开展该案的犯罪财富调查工作。
“抓主嫌刘权时,他对自己的贩毒行为交代得一清二楚,但问起钱,就说没有!”办案民警回忆,当问起现场缴获的十几张银行卡时,刘权称那都是前妻的,和他没关系。
假离婚,代持或藏匿毒资,这是非常典型的涉毒下游犯罪。
经分析,专案组发现该案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权名下个人财产几乎为零,而其前妻杨丽敏名下却拥有价值超过450万元的别墅和200万余元现金存款。
据了解,刘权和杨丽敏于2017年1月结婚,同年11月产下一子,1个月后两人离婚,之后一直同居在保山市一出租屋,离婚后又育有一子。两人虽已离婚,但关系一直十分亲密。
2018年9月,刘权收了200万余元毒资后返回出租屋,将其中的170万余元交给杨丽敏,其余30万余元藏在出租屋床底。其后,杨丽敏在两天内将170万元毒资分6家银行存入自己名下银行卡。
在抓获刘权时,公安机关现场搜出其藏在床底的30万余元现金和数十张银行卡。杨丽敏虽主动交出了银行卡,但却趁机转走约150万元毒资。
原来,杨丽敏已利用地下钱庄将毒资合法化。这些专业从事资金快转的地下钱庄团伙,通过高价购买公民银行卡、身份证、U盾、电话卡等方式,进行资金快速跨转,将毒资由一个账户分散到多个账户,从而达到“漂白”的目的。
循着杨丽敏这条线,公安机关还发现,为进一步协助刘权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化为“合法”财产,杨丽敏还和刘权的哥哥刘军密谋虚设债权债务,签订虚假借款合同。后杨丽敏以无法偿还借款为由,将以毒资购买的商铺过户至刘军名下。
被告人杨丽敏涉嫌洗钱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
“牺牲一人幸福全家”致毒贩铤而走险
“毒贩都是奔着钱去的,摧毁他们的经济基础,就断了他们的犯罪动机。”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四大队陈警官介绍,毒资无法收缴,毒品案就会陷入“牺牲一人,幸福全家”的恶性循环。
根据我国刑事司法政策,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,应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这从理论上是对不法分子违法所得应收尽收,但在司法实践中,一些不法分子早已将违法所得转移,让“没收个人全部财产”形成“空判”。
毒贩暴富,带来的负面效应更令人忧心。2017年1月,广州和广西崇左、钦州警方果断出击,联合侦破一宗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,摧毁一个以广西崇左籍人黄某锋为首的武装贩毒团伙,先后抓获嫌疑人15名。行动当日,现场缴获毒品海洛因9.79千克、冰毒71.9克、爆炸物3枚、枪支5支和子弹35发。
然而,黄某锋除了用贩毒所得在家乡修豪宅外,还捐资修路,上了村里的功德榜。
“阿sir,我什么时候被拉去‘打靶’?”陈警官告诉记者,这是毒品犯罪嫌疑人问办案民警最多的一句话。但一问起毒资,他们则闭口不谈。这样做目的很明确:尽快结案,别查家人。
“如果能将这些存款和物业确认为毒资所得,依法予以扣押、收缴,毒贩还会‘义无反顾’地选择‘掉脑袋’吗?”
财富调查已成打击毒品犯罪“利器”
财富调查是关键突破口。对毒资的查缴需投入大量人力、物力成本,需要引起足够重视。
作为探索者,广州警方树立“刑事打击破案有限,犯罪财富追缴无期限”的理念,深刻认识到犯罪财富调查工作既是证据,也是侦查工具。
2017年10月17日,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破获一起违法销售制毒物品案,抓获犯罪嫌疑人毛汉英等3人。
2011年起,毛汉英在广州市天河区一化工城开设化工用品店,以销售非管控化学物品为幌子,持续向多个制毒团伙提供制毒物品。警方扣押毛汉英及其家庭现金存款约300万元、证券股票市值130万元、不动产6套。
在这些扣押财产中,既有毛汉英个人继承得来,也有与其丈夫的共同财产,更多的是其用违法所得购买但登记在其女儿名下的财产。
办案民警表示,在以往公安工作中,针对涉案财物开展“查封冻”工作只是作为刑事案件办理的一个附属环节,办案部门会在案卷后面附上扣押清单。现在,广州市公安局创立涉毒资产查处独立卷宗,制订《毒品犯罪财富调查工作指引》,多项举措填补了国内空白。
在犯罪财富调查卷宗里,办案部门分门别类,将犯罪嫌疑人名下资产、非名下(实际控制)资产、来历不明嫌疑资产一一归档整理,并对每类资产出具处理意见。
为有效整理办案中涉案财物流程,形成证据链条,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将相关工作整理提炼为犯罪财富调查卷宗,以印证毛汉英非法买卖制毒物品,追缴其巨额财产。
在案件起诉阶段,广州市检察院以犯罪财富调查卷宗为基础,结合案件侦办情况,从中梳理毛汉英过往贩卖制毒物品事实,锁定其非法牟利60万元的证据,成为当庭指证其犯罪过程的利器。
最终,法院对毛汉英处以无期徒刑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(各类现金存款、股票、不动产折算共约3000万元)。
据悉,这是广州首宗涉毒犯罪财富调查案件,也是全国首宗当庭质证涉毒财产来源案件。该案的宣判,代表着广州市公安局毒品犯罪财富调查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。
“跟着毒资走”破获“零口供”走私毒品案
今年5月26日,伍某某因走私毒品被广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。5年前,因证据不足,作为跨境毒品案犯罪嫌疑人之一的伍某某被无罪释放。
2015年5月14日,广州黄埔海关在执法中发现,一集装箱内鞋包里藏有毒品10余公斤,海关部门对此立案侦查。
货物代理公司表示,其只负责货代业务,不会碰客户的东西,也不可能去核查客户的每一件货物。客户则表示,其货物都是正规商品,且与其他外贸出口商品拼柜,货代公司或者其他出口商都有可能在这些商品中藏毒。
谁都有嫌疑,但没有证据,外贸商伍某某和货代公司负责人均被无罪释放。
今年年初,广州警方在侦办一起特大毒品案件,发现犯罪嫌疑人和2015年海关侦查的一宗走私毒品案有关,于是联合海关部门对两起案件开展并案侦查。
此时,一名神秘中介浮出水面,伍某某、邮包贩毒嫌疑人A,均与这名中介有资金往来。
很显然,伍某某打着外贸合法生意的幌子,暗地里进行跨境毒品买卖。
由于距离案发时间久、关键证据缺失多,伍某某坚持“零口供”,攻克该案难度非常大。为此,专案组重点攻坚,准确还原2014年底以刘某某为首的贩毒团伙向伍某某贩卖25公斤毒品的“犯罪场景”。
今年3月以来,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会同荔湾区公安分局,历时5个多月艰苦努力,打掉以刘某某为首的贩毒团伙,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,缴获毒品56.3公斤,扣押毒资5000万元。
通过对伍某某开展犯罪财富调查工作,发现伍某某2014年以730万元境外毒资购买了两套住房,均登记在其母亲名下。警方循线经营,打掉一个跨国“洗钱”犯罪团伙。
据统计,毒品犯罪财富调查试点工作开展至今,广州警方先后侦破一批有影响力的毒品大要案,扣押毒资8000万元,查封房产16套,折合人民币共计1.5亿元,实现扣押、冻结涉毒资产连续3年同比大幅增长。
本文来源:广东禁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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